Loading
现在时间: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办事指南 > 财政 > 正文

严惩代缴社保!人社部通知!3月18日起正式执行!更重磅的是……

作者:福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来源: 日期:2022-04-02 15:40:26 人气:0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
严查代缴社保开始!人社部刚刚通知!即日起,企业这9种情况不要再有了,6种“避税方法”查到必罚更重磅的是……



01


严惩代缴社保,
人社部刚刚通知!


近日,人社部发布《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》,自 2022 年 3 月 18 日起施行!


人社部表示,下一步,将指导各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,强化监督查处,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、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;同时开展全险种社保基金专项检查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努力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。


4.jpg


文件明确:

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、违规补缴,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,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明确,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,按照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定罪。


44.png

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,本人或他人冒领、多领社会保险待遇超过 6 个月或数额超过 1 万元,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,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未按时履约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。


人社部提醒:社保挂靠属于违规行为,有关部门从 3 月起将严查严打!目前网络上还流传着不少"没有工作期间可挂靠单位缴社保"的广告,虽然自述合法合规的,但是"社保挂靠合法合规"本身就不成立,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。


社保挂靠、代缴、骗保有以下处罚:


444.png


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: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


02


严查开始,已有公司被罚!


近期,深圳市中深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人力资本(集团)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因给个人代缴社保被行政处罚。


以上三家公司存在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(接受其他单位委托)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、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行为,涉及人数分别为152人、27人、16人,分别处于912000元、162000元、96000元的罚款。


5.jpg


03


社保代缴是什么?有哪些风险?



一、社保代缴是什么意思


平时大家说的社保“代缴”、“挂靠”,指的就是需要参加社保的人与一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,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后,就可以由这家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


二、社保代缴有哪些风险



01

泄露个人信息

社保“代缴”“挂靠”需提供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,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

02

财产受损,维权困

一些公司打着社保“代缴”、“挂靠”的名义来实施诈骗,出具虚假缴费凭证,实际上社保账户并没有进账,也就是意味着社保缴费并没有办理成功。公司卷款跑路,个人将面临代缴被骗、财产受损,但因无实际劳动关系,劳动法也无法保障权益


社保代缴就是多花钱,无保障,还可能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。“代缴”、“挂靠”不靠谱,请选择正规渠道参保缴费,自由职业者也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!


三、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后果严重



01

退回社会保险金以及罚款

根据《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》以及《社会保险法》,具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的,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02

纳入失信人名单

根据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》,企业被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。

03

刑事责任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》规定,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,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
04


社保严查开始,
这些情形不要再有了!


自社保全面入税后,监管力度越来越大!这些情形可不要再有了!




一、警惕!这7种情况将被严惩!


1、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;
2、员工自愿放弃社保,单位就不给交;
3、试用期不用交社保;
4、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;
5、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;
6、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;(取决于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)
7、挂靠社保;个人找挂靠单位代缴社保,实质没有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这是不合法的。


二、注意了,6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!


1、用“非全日制”代替“全日制”用工,规避社保。
2、改变员工身份,让“正式员工”变成“临时工”。
3、降低月度工资发放,增加年度绩效支付。
4、降低员工“名义工资”,增加员工费用报销。
5、让员工签订“放弃社保缴纳”承诺,规避社保缴纳。
6、拆分工资,部分用现金,部分用银行代发工资,人为降低社保基数。


三、多部门联合惩戒,9种情形不要再有了


1、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
2、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;
3、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;
4、隐匿、转移、侵占、挪用社会保险费款、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;
5、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、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;
6、非法获取、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;
7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;
8、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、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;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,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;
9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。



05


不缴、少缴、代缴社保

风险巨大,得不偿失!


一、社保入税后,违法成本巨大!


未缴、少缴、代缴社保在企业看来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,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,得不偿失!


例如,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等行为:员工有权要求补缴,增加劳动纠纷风险;


员工工作期间出现意外,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,甚至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,影响出行;


挂靠代缴社保,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。


二、给企业的3点忠告:


1、足额缴纳社保


社保缴费基数按其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,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收入之和(包括车贴和饭贴等)。当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%,或是高于300%时,则按平均工资60%或300%缴费。


2、及时入社保


无论是试用期还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,因为缴纳社保具有法律强制性,必须条件入社保。对于自愿放弃社保的员工,要加以劝导或者签订劳务关系,支付劳动报酬等方式规避风险。


3、避免代缴社保


给非雇员代缴社保,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,还会面临税收风险!

来源:会计部落、百度、每日会计实操



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fjbia.org.cn/html/caizheng/392.html
读完这篇文章后,您心情如何?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更多>>网友评论
发表评论